
7月11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4年第5次集体学习(扩大),本次学习主题是聚焦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院全体党委委员、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了学习。学院党委书记李绍军主持学习会。
会前,学院党委委员围绕本次学习主题开展了自学,并撰写心得体会。会上,李绍军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第十章关于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章节内容。学院党委委员曾侯森、颜海波分别进行重点交流发言,谈了学习心得体会。中心组其他成员提交了书面交流发言材料。
李绍军在领学时指出,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条例》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共八条,立足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群众纪律有关规定,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强化保障群众利益,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聚焦社会救助,维护民生公平;三是惩治慢作为、假作为,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二十条,紧紧围绕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工作纪律要求,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主要有五个特点:一是督导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负责;二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规范用权;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五是加大对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
会议聚焦党的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进行交流研讨。大家认为,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一是要紧盯“蝇贪蚁腐”,加强内部治理和制度建设,强化各方面监督,在全面推动学院事业发展中维护好师生群众利益;二是要惩治慢作为、假作为,在积极主动作为中,切实维护好师生群众利益;三是要聚焦师生群众关切,尽最大努力救急难、保民生。会议认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守党的工作纪律,一是要强化岗位责任意识,增强担当作为精神,落实分工负责要求,把自己分管工作、分管领域的工作主动抓好;二是要深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牢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贯彻“一线工作”法则,落实“四下基层”要求;三是要增强斗争意识,提升斗争本领,勇于和敢于同不良现象、不当行为作斗争,规范管理、规范用权,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工作领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管理;五是要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严肃问责,精准问责。
李绍军在总结发言时,代表学院党委就落实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提出要求。一是全院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提升服务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院教职工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和斗争意识,人人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三是要从严监督问责,营造良好遵规守纪氛围。他最后强调,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性党纪学习教育即将结束,学院党委班子和各党支部要全面对照工作方案查漏补缺,把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高质量完成好,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同时要统筹做好暑期各项工作。
撰稿:杜美阳 初审:周豪 复审:曾侯森 终审:李绍军